哈佛历时5年胜诉招生歧视案 其本科招生计划没有歧视亚裔申请者

发布时间:2019-10-08 来源:互联网
摘要:哈佛历时5年胜诉招生歧视案,其本科招生计划没有歧视亚裔申请者。哈佛大学虽获判招生程序并无歧视亚裔,但因为这起官司哈佛大学确已改变了招生审核办法。
关键词:哈佛历时5年胜诉招生歧视案 美国哈佛大学本科招生歧视

  美国哈佛大学亚裔歧视案开审近一年,当地时间10月1日,该案判决出炉。据报道,联邦法官裁定,哈佛大学的本科生招生计划没有歧视亚裔申请者,从而驳回此前诉讼。

  报道称,法官艾莉森·伯勒1日裁定:尽管哈佛的录取程序“并不完美”,但她不会“仅仅因为它可以做得更好,就废除一个通过宪法规定的、非常优秀的录取程序”。

哈佛历时5年胜诉招生歧视案 其本科招生计划没有歧视亚裔申请者

  在伯勒130页的判决书中,她强调说,将种族问题考虑在内的招生计划“在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助于确保学院和大学提供多样化的氛围,促进学习(效率),提高学术水平,并鼓励相互尊重和理解。”

  此外,伯勒还表示,哈佛大学的录取计划通过了严格的审核,符合宪法规定。据报道,哈佛虽胜诉,此案原告仍有可能继续上诉,此案可能最终会出现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

  2014年,非营利组织“大学生公平入学”曾状告哈佛大学在招生中系统性歧视亚裔,以“种族平衡”政策为由,压低亚裔申请人的个性评分,把很多成绩优于其他族裔的亚裔申请者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

  对此,哈佛大学方面辩护律师否认上述指控,并坚称哈佛大学招生程序合法,考虑种族因素是出于保障校园多样性需要,从未将种族作为消极因素对待。代表哈佛大学的律师批评控方数据不全,结论片面且具有误导性,

  此案件历时五年之久,2018年10月,美国哈佛大学歧视亚裔案在波士顿联邦法院开庭。随后,地区法院进行了为期3周的审判,引发全美热烈讨论种族与族裔在大学招生中扮演的角色。

  《华盛顿邮报》评论说,哈佛大学招生歧视亚裔案可能成为围绕平权行动展开的漫长辩论中的又一里程碑。《纽约时报》称,此案是有关平权法案未来命运的战斗。美国平权法案始于上世纪60年代,意在通过法律形式对少数族裔、妇女等历史上被排斥的群体给予关照。不过有些学校硬性规定招收某族裔学生的比例,因此会引发“逆向歧视”的争议。

  亚裔个人评分偏低 哈佛已因招生官司修正“错误”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哈佛大学虽获判招生程序并无歧视亚裔,但因为这起官司哈佛大学确已改变了招生审核办法;法官判决中也指出哈佛大学在2018年之前有种族因素的评分考虑是个错误。

  2018年的审判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提出的文件和证词揭示许多哈佛大学招生的细节和从不为外所知的秘密。

  SFFA提出的最有力证据之一,是招生人员在申请者个人评分上,普遍给亚裔申请人打低分的现象,经常给予亚裔学生安静、勤奋、聪明、平淡、乏善可陈、不精彩等评语,认为这是系统性和有意的歧视亚裔;哈佛大学律师和代表在庭上辩称,这是亚裔申请人通常没有强有力的推荐函所致。

  波土顿联邦法院法官柏若斯(Allison D. Burroughs)在判决书中驳回SFFA对哈佛的控诉,并指出哈佛录取程序可能不完善,但SFFA案所依据的不同种族群体申请人之间的统计差异并不是种族偏见或有意识偏见的结果,哈佛大学的招生计划是为学生能实现和受益于多元化学习而严密打造的。

  哈佛虽赢得官司,但事实上已改变了其录取程序;2018年该校招生人员接到指示:除了整体评分(overall rating),不要将申请人的族裔列入考虑或做任何评分,而且在做整体评分时,种族或族裔只可被当作众多因素中的一个来考虑。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哈佛大学也许应该制定明确的书面政策,说明2018年之前的招生评分中有种族因素,但这个错误现在已被修正;对面SFFA的指控,哈佛2018年起也鼓励招生人员考虑申请人克服障碍、领导能力、成熟度、真诚、无私、勇气、谦逊、慈悲善良、恒心耐力、判断力、公民意识、合群友善等人格特质给予评分。

  哈佛学生欣喜:平权行动受肯定

  1日下午,哈佛大学三年级学生Catherine 何得知法官做了对哈佛有利的裁决。Catherine 何和许多哈佛学生认为,这个判决不表示哈佛的录取过程完美,但是他们维护的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具有强大的法律基础。

  据哈佛大学生报《Crimson》报道,该校文理教授学院院长盖伊(Claudine Gay )1日下午在教师会议中宣布判决消息时,会议室响起如雷掌声;他说,这是多元化的胜利,这与哈佛的追求卓越有极大的关系。

  大学部院长库拉纳(Rakesh Khurana)用万分感激形容知晓判决的心情。他说,自己有幸见证学生通过接触新颖思想,在与不同背景、观点和生活经验者互动中的学习的教育过程;哈佛的教育远远超出教室和演讲厅,也延伸到食堂、宿舍,和学生相互学习的许多正式或非正式场合。

  2018年10月该案开庭数月前,哈佛的25名学生和校友组织曾签署由全国有色人种法律促进基金会联合会为支持哈佛大学而提交的法庭之友文件 (Amicus Brief) 。

  曾上法庭作证的学生翠丝(Madison A. Trice) 说,自己一直深信大学应有整体考虑的招生政策(holistic admission),对法院的裁决惊喜又开心。

  曾任亚美学生会长的大四生 Jonathan T. Paek 说,许多参与去年审判的活跃学生会在此案上诉开庭前毕业,但相信哈佛在校生还是会积极参与未来的审判。

  哈佛商学院学生葛娜米(Efe Gboneme)说,很高兴看到此案开启有关讨论,也让学校开始思考并确保不会歧视任何族裔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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